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校内师资优化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30     编辑:胡兵  核稿:谭映  终审: 吴长龙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校内师资配置,推动师资团队建设,调动教师的积极性,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校内师资优化调整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体校内在岗专任教师。

二、优化调整原则及条件

校内师资优化调整工作本着“自愿、优化”的原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提出校内调整:

(一)本人所学的专业或学科背景与新申请转入学院的学科专业契合。

(二)本人教科研成果或团队与新申请转入学院事业发展契合。

有利于推动新兴学科专业或交叉学科专业建设。

三、调整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10月1日至10月15日)。本人对照条件,据实填写《合肥师范学院校内师资调整申请表》(附件),并对照填表内容附相应支撑材料(均须加盖学院公章)。在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后,于10月15日前将申请表和支撑材料纸质版,以及申请表电子版提交至新申请转入二级学院。

(二)申请转入学院审核(10月16日至10月22日)。申请转入二级学院组成考察组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考察,重点考察申请转入理由及条件情况。经申请转入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于10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1808办公室(申请表电子版压缩打包以“学院名称+申请人数”命名发送至邮箱294088138@qq.com。联系人:齐琦,咨询电话: 63822091)。

(三)学校研究(10月下旬)。人事处对申请优化调整人员情况进行汇总,提交学校会议研究确定。

办理校内调整(11月)。人事部门根据学校意见办理校内调动手续,申请人员人事关系转入新申请二级学院。

四、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师资优化调整是加强资源整合,优化团队建设,推动学科专业发展,尤其是加强交叉学科专业的举措。各单位要本着事业发展需要,尊重教师意愿,支持师资优化调整。同时,对师资优化调整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严格把关。

规范管理。师资优化调整既要解放思想,支持教师校内流动,又要严肃认真,保持稳定,申请校内优化调整的,八年内不再因师资原因调整人事关系。

政策支持。新转入单位要本着对新转入教师负责的态度,支持其融入本单位教育教学活动,为新转入教师提供必要的教科研条件。

特此通知。

附件:合肥师范学院校内师资调整申请表



人事处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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