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合肥师范学院2025年度教师、实验等系列职称评聘方案》(校人〔2025〕33号)精神,教师系列限额实行二级单位两轮推荐。现将第一轮推荐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限额。
1.教师和实验系列:所推荐人选须为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考核合格等次以上人员,且符合“皖教人〔2016〕1号”和“皖教人〔2022〕2号”的条件标准,各单位须对本单位申报人的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基本条件人员实行等额推荐。
2.非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辅助岗:2026年申报非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辅助岗高级职称人员,须在本年度职称评审推荐中提出申请并等额推荐。
二、推荐要求。
1.申报人所在基层党支部和二级单位对申报人业绩成果、任职年限、师德师风、日常表现等严格把关,形成明确的“党政推荐意见”,连同推荐汇总表报送1808办公室。
2.请各单位坚持原则,慎重申报,坚决抵制“老好人”思想,如二级单位推荐不符合资格人选的,将从单位第二轮差额推荐限额的对应职称系列中核减相应指标数。
3.各单位重点审核符合基本申报资格的业绩及符合“校人〔2025〕33号”六(十五)款的业绩成果。汇总表中申报条件类材料需由专人对照原件审核签字、盖章。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第一轮推荐汇总表》,经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符合“校人〔2025〕33号”六(十五)条证明材料、申报高级职称所需实践业绩类成果,连同纸质材料一并报送。本次推荐材料请于10月21日(星期二)16:00前,纸质版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1808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名称+人数”命名发送至邮箱:174347548@qq.com。
联系电话:0551-63822091;联系人:张姚尧。
特此通知。
附件1:合肥师范学院2025年度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第一轮推荐汇总表
附件2:2025年申报教师、实验系列高级职称实践经历审核表
附件3:《合肥师范学院2025年度教师、实验等系列职称评聘方案》(校人〔2025〕33号)
人事处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