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学校制定出台了《合肥师范学院师资访学管理暂行办法》和《合肥师范学院外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
《师资访学管理暂行办法》遵循“突出重点、质量优先、按需支持、规范管理”的原则,将访学分为国内访学、国(境)外访学和博士后研修三种类型进修形式,加大了访学资助力度,大幅提高了学费报销比例,对访学人员的选拔更加注重学科梯队建设和团队培养。同时,还对申请访学人员的条件、访学单位要求、访学任务等事项进行了明确。文件还增加了对访学成效的考核环节,切实提升师资访学质量,推动师资进修“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外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对标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标准,坚持开放办学,旨在推动应用型人才培养,明确了外聘教师“按需聘用、合作育人、动态更新、规范管理”的工作原则,对外聘教师的资格条件、岗位职责、聘用程序、聘期考核及待遇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文件明确要求各教学单位把外聘教师作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外聘教师不低于20%的总量进行了明确要求,其中行业教师及高技能人才不低于70%,鼓励各教学单位重点聘用基础教育学校的名师和高新技术企业高技能人才。同时,明确要求各二级教学单位规范外聘教师队伍管理,加强对外聘教师思想政治的考察考核,确保外聘教师的素质。
两个文件的制定出台,是学校进一步健全师资队伍建设制度体系,规范师资选拔与培养行为,推动高素质专业化师资队伍建设的具体举措,也是深入推动师资队伍向应用型办学深度转型的重要举措。(人事处:张姚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