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全校机构及人员编制方案的制定及管理,制定单位和部门的工作职责;负责全校行政管理和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设置、聘任及考核。
2.负责学校人才队伍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拟定年度进人计划编制,做好人才引进和各级各类人员招聘录用工作。
3.负责师资队伍建设,统筹教师的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及各级各类人才项目的申报推荐及管理服务等工作,做好教师的进修、访学、攻读学位等继续教育工作和教师资格认定,负责高级专家延退延聘等工作。
4.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做好师德师风的宣传、考核、监督、激励、惩处等工作,强化教师理想信念教育,做好典型选树,负责各级优秀教师评选推荐和宣传展示工作,落实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牵头负责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调查处理。
5.负责教职工的调入、调出、内部调动、军人安置和待分配人员的管理等调配工作。
6.负责各单位及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指导并督促二级单位做好日常考勤工作。
7.负责校内分配方案的制定,指导各二级单位分配实施;负责全校工资总额核定及各类人员的工资、绩效津贴、奖励、劳务费、抚恤金的管理调整和工伤评残;负责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的核算及其相关工作。
8.负责教职工的退休、退职手续办理;负责教职工(含合同工)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管理;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9.负责工资福利、师资、职称、岗位、编制等信息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教职工请销假办理、兼职手续备案。
10.负责教职工正当权利的维护和保障工作,负责教学事故认定申诉工作。
11.负责全校合同用工计划编制、人员聘用、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险办理等日常管理工作。
12.负责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3.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完成学校和上级组织交办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