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公示

发布日期:2023-10-28     编辑:吴长龙  核稿:     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川委厅〔2023〕37号)和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教育系统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方案》要求,决定推荐“合肥师范学院体育科学学院”为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推荐我院体育科学学院2021级体能训练专业(现役运动员)胡凯同学为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现予公示。时间自2023年10月28日至10月30日。

公示期间,如有单位和个人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凡匿名、冒名、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信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邮编:230601;邮箱:rsc@hfnu.edu.cn。

联系电话:人事处 0551-63822091

合肥师范学院

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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