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33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3〕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职称相关标准政策文件。为做好年度职称评聘工作的民主公开,现将本年度高教系列职称资格申报评审和具备职称资格申请聘任人员等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时间自2023年12月14日至12月20日。期间申报材料存放于锦绣校区行知楼1808办公室,提供查阅。对申报人或申报材料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据实向人事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反馈。凡匿名、冒名、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信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邮编:230601;邮箱:893500639@qq.com。
联系电话:人事处0551-63822091
人事处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