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职责
1.负责学校机构设置、编制管理和岗位管理工作。
2.牵头负责学校人才队伍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负责年度进人计划编制和各级各类人才引进工作。
3.负责办理教职工调动、辞职、退休和高级专家延退等工作。
4.负责师资队伍建设,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各级各类人才项目的申报推荐及管理服务等工作。
5.负责教职工正当权利的维护和保障工作,负责教学事故认定申诉工作。
6.负责教职工的岗前培训、进修访学等工作。
7.负责做好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8.负责各单位及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指导并督促二级单位做好日常考勤工作。
9.负责校内分配方案的制定、各二级单位分配实施的指导以及教职工工资、绩效津贴的调整、兑现工作。
10.负责办理教职工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工作。
11.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2.负责办理教职工慰问、抚恤、请销假等工作。
13.负责在职证明、收入证明等有关证明开具工作。
14.负责劳动用工的管理和社会保险办理工作。
15.负责上级单位要求的有关报表、信息系统的填报工作。
1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委教师工作部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议、决定和部署,统筹教师的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
2.建立健全并协同落实教师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强化教师理想信念教育。
3.组织开展教师思想动态调研,积极探索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的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研究并提出工作对策和建议。
4.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5.开展师德师风宣传教育,负责“师德先进个人”评选等教师荣誉评选表彰和宣传展示工作,选树先进典型,强化榜样引领。
6.健全教职工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机制,在教职工招聘录用、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岗位聘任及调整、职称评聘续聘、评奖评优等工作中,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摆在首要位置。
7.负责师德监督体系建设,建立师德档案,牵头负责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调查处理。
8.组织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培训等活动,增强教师育德意识和育德能力;协同开展教师社会实践活动,引导教师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
9.负责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校党〔202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