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践行“以师生为本”的服务理念,切实优化人才服务,经研究,决定简化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简化内容
(一)优化申报流程
1. 个人申报材料程序简化。申报人通过“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系统”进行“线上申报”,在线完成信息填写、材料上传(无需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本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弄虚作假构成学术诚信和师德师风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 人事部门审核材料程序简化。人事处已掌握的信息材料(学历学位、职称证明、人才入选文件、在职证明、聘用合同等),无需提供所在单位审核的纸质复印件。
3.所在单位职责。所在单位负责按月汇总申报人信息,集中出具《关于同意xxx等同志申请合肥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的报告》。具体模板见附件。
(二)缩短审核时限
人事处对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将审核周期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以内压缩至7个工作日。审核过程如有疑义,或不符合主管部门材料格式要求的,将第一时间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申报人,反馈审核意见。
(三)材料规范要求及简化
1.个人身份、学历学位类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成 PDF 文档,清晰无遮挡。无需所在单位审核。
2.学位认证报告:系统生成直接使用。
3.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上一年度1月至今的纳税记录(时间不够的,不符合要求),系统开具直接使用;(路径为:“个人所得税APP”-“纳税记录开具”-选择开具时间-生成纳税记录)。无需所在单位审核。
4.合肥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系统开具直接使用;(路径为:“支付宝或者皖事通APP”-搜索“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个人参保证明”-选择开具时间-生成参保证明)。无需所在单位审核。
5.劳动合同:人事处根据学院汇总名单,统一开具、统一办理用章后,统一反馈给申报单位电子版扫描件,申报人可直接上传系统。无需申报人到档案室或人事处办理。
二、服务保障
(一)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由人事处师资科负责,安排专人负责政策咨询与申报指导,联系电话:0551-63822091,联系人:张姚尧、张晓颖,及时解答教职工疑问,提供“一对一”服务。
(二)为提高认定效率,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按月开展,每月20日集中收取《关于同意xxx等同志申请合肥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的报告》。
(三)人才认定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既需要为人才做好服务,又需要材料真实规范。申报人需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上传规范的材料,做到清晰、准确。
三、温馨提示
(一)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各单位做好政策宣传,确保教职工及时了解相关内容,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简化流程后的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人才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人才分类认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品德、能力、实绩、贡献兼顾原则,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严格执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