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开展校内人员调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全体校内在岗教职工。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一)应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知识、业务水平和能力;
3.校内教职工转岗按照《合肥师范学院人事调配暂行办法》(校人〔2019〕28号)所列条件执行;其中,辅导员转岗需按照有关文件和政策执行。
(二)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以下岗位条件要求: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 位 | 需求人数 | 招聘岗位所需基本条件 |
1 | 发展规划处 | 综合管理岗 | 1 | 1.踏实肯干,工作积极主动、细致耐心,具备高度的服务精神; 2.善于沟通,亲和力佳,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和对内对外协调沟通能力; 3.具备团队协作精神,服从部门工作安排 。 |
2 | 研究生院 | 综合管理岗 | 1 | 1. 热爱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工作踏实; 2. 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具有学生工作管理经验,熟悉研究生管理政策。 |
3 |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 综合管理岗 | 1 | 1.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2.能熟练利用多种办公软件; 3.有团结合作的团队精神和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 |
4 | 电子信息与集成电路学院 | 实验岗 | 1 | 1.硕士及以上学历; 2.电子信息类相关专业; 3.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实验操作技能; 4.了解实验教学管理工作。 |
5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教学秘书(或党政秘书)岗 | 4 | 1.具备扎实的文字功底与良好的业务素质; 2.拥有管理工作经历,擅长文字表达与沟通协作; 3.能够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 |
6 |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
7 |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
8 | 体育科学学院 |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填写《合肥师范学院校内人员岗位调整申请表》(附件1),其中,辅导员转岗请填写《合肥师范学院辅导员转岗申请表》(附件2),于3月18日(星期三)下午5:00统一交人事处(行知楼1817室)。逾期不再接收转岗申请材料。
(二)资格审核
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参加校内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三)考核考察
校内转岗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考核,择优选聘;拟聘人选须经部门会议研究后,形成考察报告,报人事处。
(四)学校审定
人事处汇总考核结果,报学校会议审定,结合岗位过渡情况,办理校内调动手续。
四、有关说明
1.参加校内招聘的教职工要端正态度,诚信报名。凡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调配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2.参加校内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徇私舞弊、泄密等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校内招聘过程中,新的岗位设置报批获准前,按原岗位兑现工资待遇;岗位设置报批获准后,按新岗位兑现工资待遇。
联系人:谭映,咨询电话:0551-63828642。
附件:1.合肥师范学院校内人员岗位调整申请表
2.合肥师范学院辅导员转岗申请表
人事处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