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6〕60号)和我校人事处《关于开展202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人发〔2026〕3号),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任教学科所在单位测试推荐、人事处资格初审,拟同意认定潘文丽等77名同志高校教师资格,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5月26日-6月1日,期间有关认定材料存放在行知楼1808办公室可供查阅。广大教职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提交人事处。
联系电话:0551-63822091;联系人:张晓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