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
现将《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政评办(2022)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仅组织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的申报推荐,政工中、初级专业职务的申报评审将随本年度教师、实验系列职称评审一起由学校自主开展。
(二)政工专业职务的校内申报审核推荐按《合肥师范学院政工专业职务评审推荐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校人〔2019〕65号)执行(http://rsc.hfnu.edu.cn/info/1211/4339.htm),具体由各二级党委组织实施。
(三)各二级党委应按有关文件通知要求,对申报人及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严格实施“师德一票否决”。申报人提供的论文业绩成果等需经所在党委安排专人审核验证,复印件需经审核签属“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盖章。
(四)请申报人员按照文件通知要求登陆安徽文明网政工职评(http://ah.wenming.cn/zgzp/)栏目查阅相关文件,下载填报相关表格并准备推荐申报材料。
(五)申报人员花名册(电子版)请于9月5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其他有关材料待上级主管部门通知后另行组织报送。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政评办(2022)1号)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