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出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宣干字〔2021〕2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1〕94号)等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出版系列高级职称和政工高级专业职务申报审核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文件通知要求组织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对申报人及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严格实施“师德一票否决”。
(二)请申报人员按照文件通知要求分别登陆安徽文明网出版职评(http://ah.wenming.cn/cbzc/)、政工职评(http://ah.wenming.cn/zgzp/)栏目查阅下载填报相关表格并准备推荐申报材料。
(三)申报人提供的论文业绩成果等需经所在单位和学校教务、科研等有关职能部门验证并签字盖章,复印件需安排专人审核签字盖章。
(四)政工专业职务校内申报审核推荐按《合肥师范学院政工专业职务评审推荐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校人〔2019〕65号)执行(http://rsc.hfnu.edu.cn/info/1211/4339.htm)。
(五)请申报人将文件通知要求的申报推荐材料纸质和有关表格电子版、评审费用、继续教育学时证明连同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报告一起,出版系列高级于9月22日前,政工高级于9月16日前提交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出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宣干字〔2021〕22号)
2.安徽省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新出〔2012〕209号)
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1〕94号)
4.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政评办字〔2021〕1号)
人事处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