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建人函〔2021〕691号)等文件精神,现有滨湖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基建办)戴超然同志申请参加2021年度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为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的民主监督,现将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时间自8月11日至8月17日,期间申报材料存放于行知楼1808办公室可供查阅。对申报人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同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向人事处师资科反映。凡匿名、冒名、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51-63822091。
人事处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