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4-08 编辑:陈帅帅 核稿: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现将《关于推荐省级教育督导评估专家的通知》(皖教督函〔2021〕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文件传达和符合条件人选的推荐工作。
请各单位4月15日(星期四)下午下班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安徽省省级教育督导评估专家推荐表》《安徽省省级教育督导评估专家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报送至人事处。
联系电话:0551-63828642。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