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推荐2020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和评选安徽省三八红旗手(集体)活动的通知》(皖教秘人〔2020〕145号),为做好我校全国和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旗手或集体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文件标准,向学校推荐全国和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旗手或集体,每个项目限报1个名额。
二、推荐办法
参照文件通知和《安徽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安徽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暂行办法》(皖妇〔2017〕36号)等执行,其中全国和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旗手从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女性教职工中推荐。
三、有关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严谨填报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全国三八红旗手候选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申报以及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省三八红旗手、省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表内事迹填写在500字以内,并以A4纸打印一式三份。
(二)全国和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除登记表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3000字事迹材料和500字事迹简介各1份(电子版);
2.本人两寸近期白底正面彩色标准照3张(电子版,jpg格式,像素在413×626以上);
3.近期彩色工作照、生活照各3张(电子版,jpg格式,像素在768×1024以上);
4.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还需提供反映本人事迹的3-5分钟的视频资料(附光盘)。
(三)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申报材料(纸质及电子版),请于12月9日前报送人事处1817办公室;安徽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安徽省三八红旗手、安徽省三八红旗集体申报材料(纸质及电子版),请于12月25日前报送人事处1817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推荐2020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和评选安徽省三八红旗手(集体)活动的通知(皖教秘人〔2020〕145号)
2.安徽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安徽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暂行办法(皖妇(2017)36号)
3.有关推荐表格及汇总表
人事处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