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校”发展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推动学校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报建设工作,现就做好2021年进人计划编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编制年度进人计划是学校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学校组织实施人员公开招聘的依据,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结合人才队伍现状,按照“促急需、调结构、提质量”的工作思路,认真编制2021年进人计划。本年度各单位申报的2021年度进人计划,包括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和人事代理人员招聘计划,学校审议确定后一般不再更改,各单位实际计划数以学校审定下达的2021年度进人计划为准。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须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进人计划的编制和公开招聘工作,并报人事处备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和副组长,系(教研室)主任、相关学科带头人等为成员。
(二)合理设置专业
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原则上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同一岗位可设置一个或多个相近的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要求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1)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设置。在具体设置专业时须填写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并备注“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上述专业目录以外设置专业需求的,须单独提供专业名称与专业代码等支撑材料。
(三)科学编制计划
教师岗位原则上申报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学术条件符合省编办审定的《合肥师范学院编制周转池使用人才标准》(附件3),学校学科专业建设急需的博士,学术条件可适当放宽。为保证对教学工作的有效支撑,根据“缺一补一”的原则,教学辅助岗位和管理岗位可以申报招聘计划。辅导员岗位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由学生处牵头负责申报辅导员专项招聘计划。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0年12月2日(星期三)下班前将本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021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申请表》(附件4)和《2021年人事代理人员招聘计划申请表》(附件5)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
联系人:张永伟;联系电话:0551-63823865;电子邮箱:398388241@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2.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3.合肥师范学院编制周转池使用人才标准
4.2021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申请表
5.2021年人事代理人员招聘计划申请表
人事处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