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0号)和《合肥师范学院教师、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办法》(校人〔2018〕3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20年度教师、实验等系列职称评聘,学校决定开展申报摸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办法
评审的组织领导、原则、范围、标准,具体问题的界定、推荐程序及评审办法等依据《合肥师范学院教师、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办法》(校人〔2018〕36号),其他未尽问题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度教师、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人发〔2019〕16号)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开评通知待学校研究后再行发布。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合肥师范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从本年起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后出生)青年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须有至少一年担任兼职辅导员或学业导师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二、摸底范围
(一)符合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本年拟申报教师、实验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员;
(二)受聘在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经学校同意推荐参加并通过以考代评、考评结合等方式已取得其他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三)在党务政工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岗位,符合“皖宣字〔2011〕22号”和《关于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自愿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人员。
三、标准条件
(一)教师系列:《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1号),查阅下载地址:http://rsc.hfnu.edu.cn/info/1211/2601.htm;
(二)实验系列:《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查阅下载地址:http://rsc.hfnu.edu.cn/info/1211/1704.htm;
(三)政工系列:《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规定》(皖宣字〔2011〕22号),查阅下载地址:http://rsc.hfnu.edu.cn/info/1211/1949.htm;《关于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查阅下载地址:http://rsc.hfnu.edu.cn/info/1211/4021.htm;《合肥师范学院政工专业职务评审推荐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校人〔2019〕65号),查阅下载地址:http://rsc.hfnu.edu.cn/info/1211/4339.htm;
(四)其他系列:其他系列职称评审通知和资格文件请申报人自行联系主管厅局或前往其网站主页查询,工程、会计、自然科研等系列职称评审资格文件也可至人事处主页职称评审栏目查阅(http://rsc.hfnu.edu.cn/list.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211)。
四、申报学科
申报学科可填写到一级学科,也可填写到所从事专业。具体可参见《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版)》(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xwsytjxx/xk/xkzyml/282917.shtml,一级学科),或《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颁布)》(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sy/glmd/267001.shtml,二级学科专业)。
五、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务必重视年度职称申报摸底工作,摸底人员信息须真实可靠。摸底上报表格中的数据需经所在单位严格审核,将作为后期开展相关工作的重要参考;
(二)摸底申报人员填写《拟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按格式要求填报;
(三)表格纸质版由所在单位汇总盖章后和电子版一起于6月18日(周四)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特此通知。
附件:1.拟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2.关于做好2019年度教师、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人发〔2019〕16号)
人事处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