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现将省教育厅印发的“2019年度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知”文件予以转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关单位和申报人对照文件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人须符合《合肥师范学院教师、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办法》(校人〔2018〕36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度教师、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人发〔2019〕16号)所规定的推荐评审工作有关要求;
(二)申报人须符合“皖国资人教〔2019〕68号、皖国资人教〔2019〕69号”和《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人社发〔2019〕5号)等文件标准要求;
(三)申报人提供的论文业绩成果等需经所在单位和学校教务、科研部门等相关部门审核验证并签字盖章,复印件需安排专人审核签字盖章;
(四)“皖人社发〔2019〕5号”在人事处主页“职称评审”栏目提供下载查阅,或申报人自行前往省国资委网站主页查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有关表格请申报人自行前往省国资委网站(http://gzw.ah.gov.cn/xxgk/xxgk.jsp?_index=3)下载填报。
(五)考虑到9月13-15日为中秋假期且学校研究并省教育厅审核等程序时间需要,请申报人将申报推荐材料纸质和有关表格电子版、继续教育学时证明连同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报告一起于9月10日(周二)前提交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