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8〕227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申报人提供的论文业绩成果等需经所在单位、学校教务、科研等有关部门验证,复印件需安排专人审核签字盖章。因推荐时间紧张及五个工作日公示需要,请有关单位将推荐申报人员的纸质材料、有关表格电子版、继续教育学时证明连同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推荐报告等于12月27日上午12点前提交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14639217@qq.com,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8〕227号)
2.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18〕388号)及附件表格材料
人事处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