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校办公室拟聘一名劳动用工人员,现将有关条件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职责:汽车驾驶员,保障公务用车。
二、应聘条件:
1.男性,年龄在50岁以下;
2.具有C1或以上驾照,5年以上驾龄;
3.有事业心、责任感及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
4.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5.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
6.身体健康,无疾患。
三、个人待遇:
1.按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2.缴纳合肥市五险一金。
四、其他:
1.报名时间:10月22日-10月23日;
2.报名地点:校小车班办公室;
3.报名材料:个人简历一份;驾驶证原件(留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老师13856965209。
校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