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教职称评审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12     编辑:陈帅帅  核稿: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合肥师范学院教师、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办法>的通知》(校人〔2018〕36号)等文件精神,定于2018年10月14日上午开展本年度高教职称评审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人员

各单位推荐的以破格或专题报告形式申报高教职称人员以及申报教授人员,具体名单如下:

甘松、张道升、吴道义、王强、于绍慧、钟锦、胡庆华、董雄辎、徐德聪、吕岩、李洁媛。

二、答辩方式

答辩人通过口述汇报形式,重点介绍本人申报理由。破格答辩的,重点是阐明在教学科研、学术水平等方面取得足于支撑破格的突出业绩;专题报告答辩的,重点是阐明职称申报材料中的缺项和强项内容,强项即超出正常申报条款、用于以强补弱的教学科研业绩与学术成果;教授申报人就本人申报要件作重点介绍。评审专家在听取答辩人的介绍后,将有针对性地进行提问、质询。

答辩时间为10分钟/人,其中个人陈述不超过7分钟,专家提问、答辩人回答不超过3分钟。

三、时间安排

答辩人于10月14日上午8:30到达政务区潜山路与祁门路交口东南侧的齐云山庄·优尼雷博酒店4楼第2会议室集中抽签并等候按序答辩。答辩结束后答辩人立即离场,不得在答辩场所逗留。答辩人未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

答辩时间:10月14日上午9:00-10:00。

四、有关要求

请有关单位及时通知每一位答辩人,答辩人未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另请通知所在单位每一位职称申报人,职评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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