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度院内工作人员调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14     编辑:陈帅帅  核稿:     浏览次数:

根据学院第六轮内改机构和近期工作人员变动情况,拟对部分空缺岗位采用院内调配方式予以补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配范围和条件

(一)调配范围

本次院内调配面向全院在职在编教职工和人事代理人员。

(二)调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知识、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3.辅导员转岗条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执行。

4.符合《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及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学历与有关有求。

二、调配岗位及要求

(一)管理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

三、调配程序

1.发布岗位(9月14日)

按照学院党委会审定的招聘计划,公布招聘岗位名称及数量。

2.公开报名(9月17日-18日)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在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的情况下自愿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填写《个人基本情况表》(附件1),于18号下午下班前交人事处人事科(行知楼1817)。

3.资格审核(9月19日)

人事处汇总报名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参加院内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4.考核考察(9月20日-21日)

院内调配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考核,择优选聘,考核方案须提前报送人事处、纪委办备案,以便相关部门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用人单位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报告,填写《合肥师范学院校内人员岗位调整申请表》(附件2),辅导员填写《合肥师范学院辅导员转岗申请表》(附件3),于21号下午下班前交人事处。

5.学院审定(9月下旬)

人事处汇总考核结果,报学院会议审定,办理院内调动手续。

四、有关说明

1.参加院内调配的教职工要端正态度,诚信报名。凡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调配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2.参加院内调配工作的人员有徇私舞弊、泄密等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因故出现岗位空缺的,依据考核成绩或排序递补。

4.院内调配过程中,新的岗位设置报批获准前,按原岗位兑现工资待遇;岗位设置报批获准后,无论工资待遇增加或减少,按新岗位兑现工资待遇。

联系人:张永伟,咨询电话:0551-63823865。

附件:1.个人基本情况表

2.合肥师范学院院内人员岗位调整申请表

3.合肥师范学院辅导员转岗申请表

人事处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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