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高校教师师德师风先进事迹材料的通知》(皖教秘人〔2018〕47号),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学校决定开展教师师德师风先进事迹材料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条件
(一)推荐对象
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重点是中青年教师。
(二)推荐条件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较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荐名额
校内推荐不设名额限制,学校将从校内推荐的事迹材料中遴选1名教师的先进事迹推荐给省教育厅;同时,学校将视师德师风先进事迹遴选情况,择优在校内媒体平台上进行重点宣传报道。
三.材料要求
各单位要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求材料准确、内容翔实、细节生动、感染力强,要有具体工作事例,要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字数在3000字以内。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确保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将党政双签盖章的推荐报告和人选先进事迹材料(含个人简介及联系方式)于2018年4月18日16时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4639217@qq.com,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徐玉林,联系电话:0551-63828642。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高校教师师德师风先进事迹材料的通知(皖教秘人〔2018〕47号)
人事处 宣传部 工会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