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实际,经学校会议研究,开展校内人员调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全体校内在岗教职工。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一)应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知识、业务水平和能力;
3.校内教职工转岗按照《合肥师范学院人事调配暂行办法》(校人〔2019〕28号)所列条件执行;其中,辅导员转岗需按照有关文件和政策执行。
(二)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以下岗位条件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填写《合肥师范学院校内人员岗位调整申请表》(附件1),其中,辅导员转岗请填写《合肥师范学院辅导员转岗申请表》(附件2),于7月26日(星期五)上午11:00统一交人事处人事科(行知楼1817室)。逾期不再接收转岗申请材料。
(二)资格审核
人事处汇总报名情况,对参加校内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三)考核考察
校内招聘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考核,择优选聘。拟聘人选须经部门会议研究后,形成考察报告,报人事处。
(四)学校审定
人事处汇总考核结果,报学校会议审定,结合岗位过渡情况,办理校内调动手续。
四、有关说明
1.参加校内招聘的教职工要端正态度,诚信报名。凡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调配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2.参加校内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徇私舞弊、泄密等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因故出现岗位空缺的,依据考核成绩或排序递补。
4.校内招聘过程中,新的岗位设置报批获准前,按原岗位兑现工资待遇;岗位设置报批获准后,按新岗位兑现工资待遇。
联系人:赵振岭,咨询电话:0551-63823865。
附件:1.合肥师范学院校内人员岗位调整申请表
2.合肥师范学院辅导员转岗申请表
人事处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