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

关于开展校内人员调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22     编辑:胡兵  核稿:赵振岭  终审: 吴长龙     浏览次数:

根据工作实际,经学校会议研究,开展校内人员调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全体校内在岗教职工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一)应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知识、业务水平和能力;

3.校内教职工转岗按照《合肥师范学院人事调配暂行办法》(校人〔201928号)所列条件执行;其中,辅导员转岗需按照有关文件和政策执行

(二)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以下岗位条件要求:

三、招聘程序

公开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填写《合肥师范学院校内人员岗位调整申请表》(附件1),其中,辅导员转岗请填写《合肥师范学院辅导员转岗申请表》(附件2),于726日(星期五)上午11:00统一交人事处人事科(行知楼1817室)。逾期不再接收转岗申请材料。

(二)资格审核

   人事处汇总报名情况,对参加校内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三)考核考察

校内招聘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考核,择优选聘。拟聘人选须经部门会议研究后,形成考察报告,报人事处。

(四)学校审定

人事处汇总考核结果,报学校会议审定结合岗位过渡情况,办理内调动手续。

、有关说明

1.参加校内招聘的教职工要端正态度,诚信报名。凡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调配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2.参加校内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徇私舞弊、泄密等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因故出现岗位空缺的,依据考核成绩或排序递补。

4.校内招聘过程中,新的岗位设置报批获准前,按原岗位兑现工资待遇;岗位设置报批获准后,按新岗位兑现工资待遇。

联系人:赵振岭,咨询电话:0551-63823865


附件:1.合肥师范学院校内人员岗位调整申请表

2.合肥师范学院辅导员转岗申请表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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