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师范学院流动岗管理暂行办法》(校人〔2019〕17号)文件精神,经学院会议研究,现发布管理服务流动岗位校内招聘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范围与条件
1.招聘范围
管理服务流动岗位是非常设岗位,管理服务流动岗位人员以兼职形式开展工作,本次管理服务流动岗位院内招聘面向校内在职教职工。
2.招聘条件
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从事相关工作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强,廉洁自律,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三、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8月29日-9月2日)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在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的情况下自愿报名。
2.考核考察(9月3日-4日)
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签订聘用协议。
四、有关说明
1.岗位职责:管理服务流动岗位职责是根据职能部门安排,承担某项专项工作或协助开展部分工作,履行聘用岗位职责。
2.岗位考核:由所在学院和流动岗所在单位共同管理,兼职期间所在学院原承担的岗位职责不变,参加管理部门工作会议,遵守管理人员坐班制度。年度考核由管理部门提供有关情况,所在学院进行考核。
3.岗位待遇:院内教职工到管理服务流动岗位工作后,其工资、福利待遇、职称评聘按原岗位标准和要求保持不变。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按照《合肥师范学院绩效津贴制改革实施方案》享受管理人员相应级别其他专技责任津贴的70%。
联系人:司婷,联系电话:0551-63823865。
特此通知。
附件:合肥师范学院流动岗位管理暂行办法
人事处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