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第二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人发〔2023〕4号)和《合肥师范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暂行办法》(校人〔2022〕32号)精神,经各院系级党委(党总支)推荐、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确定了学院第二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拟推荐对象。现予公示,具体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优秀教师:刘园园、曹小云、未良莉、黄菁菁、强云、蒋晨晓、李炜、马晴、余熙文、刘兮、许和乾、鲁世斌、卫 宁、王琳、马元、蒋峰岭、朱强、冯玉婷、陈虎、项吉、王晶晶、陈金武、张猛、朱玉利。
优秀教育工作者:范颖、邢文静、谭映、朱晓熠、张阳、江丽、胡琳琳、何晶晶、胡颖、陈家宝、陈锋。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5日至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反映。电话:63828642,电子信箱:rsc@hfnu.edu.cn。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