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和正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申报审核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文件通知要求组织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对申报人及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严格实施“师德一票否决”。
(二)申报人提供的论文业绩成果等需经所在单位和学校教务、科研等有关职能部门验证并签字盖章,复印件需安排专人审核签字盖章。公示结束后方可在职称申报系统上传相关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
(三)请申报人将文件通知要求的申报推荐材料纸质版和有关表格电子版、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报告一起于9月25日前提交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