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12     编辑:徐玉林  核稿:徐玉林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2〕11号),为做好我校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资助经费和项目管理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经费

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共分为三类,分别是:

1.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10万元/项;

2.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国外15万元/项、国内3万元/项;

3.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重点6万元/项、一般3万元/项,重点项目占备案总数的35%左右,由省教育厅最终评审确定。

上述三类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三年,资助经费由学校纳入年度预算统筹安排,具体资助金额按学校预算实际另行分配。

(二)项目管理

学校将加强人才项目管理,严格立项、严格评审、严格评估,切实提高人才项目建设成效和显示度。

1.学校将对2022年人才项目申报人条件进行严格把关,不符合条件人员不予立项。

2.学校将邀请校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差额评审,保证项目申报的质量。

3.学校将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2〕11号)要求,对照项目申报人项目书对立项项目进行严格结项。

二、申报推荐名额

(一)省教育厅分配名额

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4名;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7名;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8名。

(二)校内申报推荐名额

各单位可就每类分别择优推荐1项申报,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已获得上述项目支持的,同类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已获得上述项目支持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推荐条件

(一)“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申请人应是高校校级(含)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已主持承担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需进一步开展延伸研究,且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提供近5年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的创新性成果。

(二)“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中级及以上职称和5年以上高校教科研工作经历(博士3年),已列入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提供近3年在教学改革、科研教研及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的良好业绩,研修计划有相关教研、科研项目为依托。国外研修需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所赴国家语言)沟通能力(具备英语四级相当水平)。

(三)“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具有5年以上高校教科研工作经历,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和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提供近5年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的良好业绩。

(四)申报条件中所要求的校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原则上须是学校高峰学科、高原学科和筑基学科带头人,或第一、二批硕士建设点带头人,或国家一流专业带头人,或“136”人才工程项目带头人;后备力量及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原则上须是学校高峰学科、高原学科和筑基学科主要成员,或第一二批硕士点建设点主要成员和骨干力量,或国家一流专业主要成员和骨干力量,或“136”人才工程项目骨干教师其他条件要求依据《2022年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申报指南》执行。

四、申报推荐时间安排

(一)1月14日前通知印发,各单位及时做好通知落实;

(二)1月14-17日期间,申请人仔细照文件通知要求,填报有关表格并准备支撑材料向所在单位报名;

(三)2月18日前,各单位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将推荐结果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四)2月25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按期上报推荐人选材料。

五、材料准备说明

(一)有关说明

申报材料封面可以用申请表封面,把“申请表”改成“申请材料”字样,近5年指的是2017年1月至今,近3年指的是2019年1月至今。

(二)提交材料提示

1.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

(1)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身份证复印件;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文(书)复印件;

(3)高校校级(含)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证书或者文件复印件;

(4)主持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立项通知或文件复印件;

(5)近5年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的代表性创新性成果材料复印件;

(6)承办或参加会议、出版学术专著、成果转化等需要资助的证明材料。

2.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

(1)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身份证复印件;

(2)博(硕)士学位证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聘文(书)复印件;

(3)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文件证明材料;

(4)研修计划相关的教研、科研项目立项通知文件复印件;

(5)近3年在教学改革、科研教研以及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良好成绩的代表性材料复印件;

(6)国外访学研修项目需具备英语(或所赴国家语言)沟通能力(具备英语四级相当水平),提供语言证明材料复印件。

3.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1)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身份证复印件;

(2)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聘文(书)、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复印件;

(3)近5年在教学改革、科研教研、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良好成绩的代表性材料复印件;

(4)承办或参加会议、出版学术专著、成果转化等需要资助的证明材料。

六、申报推荐要求

(一)各单位应将政治素质作为首要要求,将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将立德树人作为核心追求,把好申报人选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质量关,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并在推荐报告中逐人说明师德及政治表现情况;

(二)申报人需按要求填写对应项目的《申请表》《项目申报汇总表》,同时提供相应的附件支撑材料,其中复印件材料需由所在单位专人审核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加盖单位印章,教学、科研业绩等复印件材料需由所在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审核验印;各单位和职能部门材料审核时应严格把关,明确申报人的条件,对不符合文件条件要求的不得推荐申报;

(三)经所在单位和职能部门审核验证盖章的申请表和附件材料合并双面打印装订成一册,其中附件证明材料总页数不得超过40页(超过拒收),同时提供申请表和附件材料合并的扫描PDF版;

(四)各单位安排专人于2月18日16点前完成申报材料汇总报送,相关材料纸质、Word、Excel和PDF版同时提供,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慧、徐玉林,联系电话:0551-63822091。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2.2022年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有关表格材料


                                                                                 人事处

                                                                               2022年1月14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