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经学校同意,教务处和科研处2019年分别设立流动岗位1个,目前流动岗人员聘期已结束,不再续聘。信息技术中心2021年辞职1人,采用流动岗方式解决工作需要。为满足阶段性任务需要,经研究,教务处、科研处和信息技术中心管理服务流动岗位面向校内进行招聘(聘期一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范围与条件
(一)招聘范围
管理服务流动岗位是非常设岗位,管理服务流动岗位人员以兼职形式开展工作,本次管理服务流动岗位校内招聘面向全校在职教职工。
(二)招聘条件
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具有两年以上来校工作经历和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从事相关工作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强,廉洁自律,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部分专业性较强的管理服务流动岗位,还要求应聘者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岗位(1月10日)
公布招聘岗位名称及数量。
(二)公开报名(1月10日-12日)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在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的情况下自愿报名。
(三)考核考察(1月13日-14日)
校内招聘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签订聘用协议。
四、有关说明
(一)岗位职责:管理服务流动岗位职责是根据职能部门安排,承担某项专项工作或协助开展部分工作,履行聘用岗位职责。
(二)岗位考核:校内教职工由所在学院和流动岗所在单位共同管理,兼职期间所在学院原承担的岗位职责不变,参加管理部门工作会议,遵守管理人员坐班制度。年度考核由管理部门提供有关情况,所在学院进行考核。
(三)岗位待遇:校内教职工到管理服务流动岗位工作后,其工资、福利待遇、职称评聘按原岗位标准和要求保持不变。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按照《合肥师范学院绩效津贴制改革实施方案》享受管理人员相应级别其他专技责任津贴的70%。
联系人:张永伟,联系电话:0551-63823865。
特此通知。
附件:合肥师范学院校内人员岗位调整(流动岗)申请表
人事处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