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代表作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12     编辑:徐玉林  核稿: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现就代表作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类型

(一)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

(二)代表作学术相似性检测

二、送鉴对象

在教学(含实验教学)岗位工作,符合教师、实验系列文件条件,自愿申报本年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教师和实验教师。

三、送鉴要求

(一)同行专家鉴定

申报教师、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交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材料。

1.申报教授鉴定代表作3篇(部),副教授、高级实验师2篇(部);破格申报的分别增加1篇(部);

2.申报人须将代表作复印件即有关表格中凡是涉及申报人姓名、单位等中英文信息覆盖后复印,与填写好的《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一起,一式叁份用牛皮纸信封分装后再统一装到一个档案袋中(档案袋及牛皮纸信封应选择结实耐用,且不得出现任何单位或个人信息);

3.请各位申报人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及要求”填写《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可A4正反打印且一般应保持在9页范围,但其中第9页“专家对代表作的鉴定结论意见(B)”请单独成页打印。

(二)学术相似性检测

申报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交代表作学术相似性检测材料,其中申报高级检测篇数与同行专家鉴定送鉴篇数相同,申报讲师、实验师检测1篇。

1.申报人须提交代表作原始复印件(不需覆盖姓名、单位等信息,提供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正文)和电子版(PDF或WORD格式均可,内容须与代表作原文一致);

2.申报人同时填写《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和《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登记表》,表中填写的论文(专著)题目、发表刊物(出版)、发表(出版)日期要准确无误,发表日期时间要具体到月;

3.代表作使用了未公开发表的本人硕(博)士论文内容或同一课题组成员合撰论文内容的,材料提交时应提供现所在单位党政出具的情况说明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并在送检明细表备注栏中注明;

4.代表作原始复印件与填写好的《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和《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登记表》一起单独装袋,封面上填写单位、姓名及拟申报职务。《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登记表》中检测结果、重合字数、文献总字数由人事处根据检测结果统一填写并盖章。

四、收费标准

根据代表作鉴定工作实际,有关费用按如下标准收取,多退少补:

1.同行专家鉴定费:暂按900元/人收取。

2.学术相似性检测费:由人事处协调拟从学校经费中支付,如有需要再行安排申报人补缴。

五、注意事项

(一)代表作鉴定工作由人事处组织开展,同行专家鉴定材料按申报人填报的“申报专业”和所属一级学科送审,由送审学校人事部门组织实施鉴定工作。文字复制比检测报告单由学校审定的学术相似性检测系统给出。根据代表作鉴定工作要求,鉴定结果一旦给出,不论结果如何,校人事处不受理复议也不承担类似代表作鉴定专家非申报人所在学科专业的异议,请申报人审慎选择。

(二)申报人所提供的用于同行专家鉴定和学术相似性检测的成果(如论文等)须保持一致,且均需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关键条件。

(三)空档期业绩成果因在评审中难以认定,不建议作为代表作送鉴;

(四)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及学术相似性检测结果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

(五)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和学术相似性检测结果有效期2年。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每年仅送审一次,不得重复送审、重新送审,更不得更改送审结果,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位申报人仔细对照文件通知要求,认真准备代表作鉴定材料,有关材料纸质和电子版请于6月20日(周三)下午下班前提交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

2.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登记表

3.安徽省高校学术成果相似性鉴定送鉴明细表

4.2018年申报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代表作鉴定结果登记表

5.申报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代表作鉴定需提交材料一览

6.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档案袋封面

7.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

 

 

 

                                                   人事处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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