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皖教秘人〔2018〕68号),学校于5月24日专题召开了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任务分解协调会议,就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工作任务进行通报分解,同时研究决定在各教学单位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自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师德自查工作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认真开展梳理自查,发现师德突出问题,及时消除师德风险隐患,着力推进所在单位的师德建设工作。
(二)各单位要制定师德建设实施方案,成立师德建设工作小组。师德建设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和教师代表,负责本单位师德建设工作,落实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对照高校师德“红七条”等加以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形成约3000字自查整改报告。如有师德建设有特色和亮点,请在自查整改报告后附800字左右的“师德建设特色和亮点工作介绍”。
二、推荐师德优秀典型
(一)各单位要以本次督查自查工作为契机,着力发现和树立在师德方面特别是关爱学生方面有优异表现的教师典型,并在本单位加以宣传,传播师德建设好声音。
(二)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遴选1名教师师德优秀典型并撰写约2000字事迹材料,包含基本情况、先进事例、作用发挥、有关图片等。师德优秀典型要有代表性、示范性。学校将从推荐人选事迹中遴选出先进典型推荐上报和宣传。
三、材料报送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结合党和国家以及省、校师德建设工作有关要求,加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贯彻落实,做到师德工作的常抓不懈,进一步做好立德树人和教书育人工作。
(二)师德建设方案、师德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师德师风建设自查整改登记表以及师德优秀典型材料等随自查整改报告一起经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18年6月8日周五上午11:00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114639217@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自查报告提要
2.教学单位师德师风建设自查整改登记表
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皖教秘人〔2018〕68号)
4.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
人事处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