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度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扶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12     编辑:徐玉林  核稿: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安徽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扶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8〕4号),现就推荐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留学人员扶持计划”包括留学人员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和留学人员来皖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留学人员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分为重点项目和启动项目,对入选的重点项目和启动项目,分别给予10-20万元、5-10万元资金扶持;对入选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企业,给予20-30万元创业扶持资助。同时,在入选的省级项目和企业中择优遴选一批上报人社部,申请国家级留学人员扶持项目。

二、申报条件

“留学人员扶持计划”的扶持对象,主要从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创新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项目和创业企业中产生。留学人员回到国内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近三年内未获该项资助的。

申报留学人员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2年以上境外学习或科研工作经历,在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机构有正式教学、科研或工作职位;

(二)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具有成为我省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三)申报项目属于国内或省内该领域领先水平或填补省内空白,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经济社会效益;

(四)申报项目直接服务于全省主导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其中留学人员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启动项目主要资助近3年内来皖启动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研究的留学人员。

申报留学人员来皖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项目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一般要由留学人员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留学人员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及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企业总投资或总注册资本的25%以上;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市场应用前景;

(三)熟悉相关领域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

(四)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

(五)企业注册资本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六)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申报材料

(一)需提交材料

1.推荐申报情况报告,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申请表(见附件1)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需提供一份纸质版),相关证明材料须由所在单位安排专人审核验证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公章,所有材料验证审核后再行扫描成PDF;

3.汇总表(见附件1)。

(二)填表说明

1.申请表封面工作单位填写“合肥师范学院”,所属地市(部门)填写“安徽省教育厅”;

2.申请表中“一、申请人基本情况”栏内工作单位名称填写“合肥师范学院”,单位类别勾选“事业”,单位性质勾选“全民”;

3.申请表中第六项“所在单位意见”栏留空不填。

各单位请于1月16日(周二)下午16: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知楼1817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所有材料均需扫描成电子文档,由各单位收集汇总后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突出重点、优先支持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认真组织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项目和人选。推荐单位、申报人选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和“调转促”行动计划,向制造业重点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2018年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将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和新材料、生物和大健康、绿色低碳、机器人、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和产业倾斜。

(三)2018年度“留学人员扶持计划”将对省级以上留学人员创业园内的企业和项目进行适当倾斜,省级以上留学人员创业园内的企业请在申报材料中注明。

特此通知。

 

附件:1.经费申请表及汇总表

2.《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安徽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扶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8〕4号)

3.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安徽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扶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8〕4号)

 

 

                                                          人事处

                                                      2017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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