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退休人员退休待遇发放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03     编辑:徐玉林  核稿: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120号)文件精神,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工作已正式开展,我校2017年12月份已完成参保登记,将于2018年1月份开始正常办理养老保险各项业务,退休人员养老金将从2月份开始由社保局发放,相关事项如下:

一、退休人员发放账号的检验

2018年1月,省社保局会对每位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账号进行检验(我校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默认账户是具有中国建设银行账号的金融社保卡,即二代社保卡),具体是通过银行向退休人员账户里汇入1分钱测试,时间约在1月10日左右,请各位退休同志注意查收。

注意:只有金融社保卡激活了银行卡功能才能领取养老金,若银行卡功能未激活,请自行到银行激活。

二、退休人员待遇发放问题

从2018年2月开始,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后,我校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由原来每月校财务处一次性发放

变成两笔发放:一是退休费、退休补贴、基本养老金三项由社保局发放,转入金融社保卡账户;二是提租补贴、回民补贴等仍由校财务处发放,转入原建行工资账户,但总额与之前保持一致。

省社保局在每月15日前(遇到节假日提前至工作日)委托银行发放养老金,由我校发放的时间保持不变。

三、关于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中人”待遇问题

对于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2018年2月领到的退休待遇,仍然是预发的,省社保局通知:将在2018年第一季度先与单位进行养老保险缴费结算,之后才会重新核算退休人员待遇,实行“保底限高”政策,使其养老金与2014年10月之前退休的同类人员保持平衡。

四、发放失败的处理

对于因各种原因导致的当月基本养老金发放失败情况,省社保局在每月22号左右将发放失败情况反馈给我校,人事处会及时核实失败原因并联系退休同志,请各位退休同志保持电话畅通;退休同志若在2月15日之前未收到养老金,也请及时联系人事处。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关系到每一位退休同志的切身利益,还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务必通知到每位退休同志本人。

特此通知!

联 系人:胡琳琳     联系电话:0551-63828642

 

                                                           人事处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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