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对音乐学院的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教师岗位人才招聘进行考核。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名单
二、考核时间:2018年7月6日(星期五)下午13:30
三、考核地点:锦绣校区音乐学院音乐厅
四、考核方式:
长笛演奏(协奏曲一个乐章,练习曲一首,现场考核时提供作品目录,钢琴伴奏自带,其中艺术表现占55%,作品理解占20%),合计75%、说课(教学内容自选附教案)15%,科研加分(发表论文或各类专业比赛获奖证书)10%,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
五、有关说明:
应聘人员考核当天应携带以下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各类专业比赛的获奖证书、有代表性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联系人:郑老师,咨询电话:0551-63364263。
特此通知。
音乐学院 人事处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