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

2018年度人事代理部分岗位继续接收简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6-26     编辑:徐玉林  核稿:     浏览次数: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2018年度人事代理人员招聘部分岗位自即日起继续接收简历至2018年7月4日,原已成功报名的继续有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

继续接收简历的招聘岗位及计划详见《合肥师范学院2018年度人事代理人员招聘计划(部分岗位)》(附件1)。

二、相关说明

1.接收毕业生简历时间为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18年7月4日,原已成功报名的继续有效,具体考核时间按照岗位类别由学校和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安排确定。

2.最终拟录用的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计划拟录用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录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待遇(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参照学校在编在岗同级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其他待遇及管理按照《合肥师范学院人事代理暂行办法》(附件2)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

应聘毕业生对照我校公布的联系方式,填写《合肥师范学院2018年人事代理人员招聘申请表》(附件3),于2018年7月4日16:00前向人事处和用人单位以附件的形式投递应聘简历(邮件的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毕业学校+学位+专业方向”)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发送至用人单位和人事处的人才招聘邮箱。

四、招聘程序

见《合肥师范学院2018年教师(硕士)、辅导员、管理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方案》(附件4)。

五、工作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六、咨询方式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为合肥师范学院人事处。有关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学校人事处或应聘学院直接咨询。

人事处联系人:张老师;

人事处咨询电话:0551-63823865;

人事处邮箱:rsc@hfnu.edu.cn

                                                               人事处

                                                           2018年6月26日

附件:

1.合肥师范学院2018年度人事代理人员招聘计划(部分岗位)

2.合肥师范学院人事代理暂行办法

3.合肥师范学院2018年人事代理人员招聘申请表

4.合肥师范学院2018年教师(硕士)、辅导员、管理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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