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做好第八批省“特支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6     编辑:徐玉林  核稿:徐玉林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第八批省“特支计划”和第十四批省“115”产业创新团队 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1〕110号),为做好我校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一)第八批省“特支计划”我校可向上推荐2名,校内推荐不限名额,但同一单位推荐多人时须排序。

(二)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学校于2019年12月获批的“第十二批‘115’产业创新团队”尚在资助期,第十四批省“115”产业创新团队我校不可推荐。

二、申报范围、条件及材料要求

见附件《关于做好第八批省“特支计划”和第十四批省“115”产业创新团队 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1〕110号)。

本通知附件中提供创新人才和团队的表格下载,申报人也可至安徽先锋网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ahxf.gov.cn/Home/Content/1103069?ClassId=6621)查阅下载。

、其他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推荐人选质量。各用人单位是人才使用的主体,要增强主体意识、责任意识,严把人选的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关,严格实施“师德一票否决”。

(二)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掌握熟悉具体政策,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填写内容要与团队或其本人直接相关,对材料真实性要严格把关,推荐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和推荐单位今后的推荐资格。

(三)申报人提供的论文业绩成果等证明材料需经所在单位和学校教务、科研等部门验证,复印件需安排专人审核签字盖章。

(四)请申报人和推荐单位务必严格按照“皖教秘人〔2021〕110号”要求准备申报推荐材料。申报推荐材料纸质和有关表格等电子版连同所在单位出具的党政双签盖章的推荐报告和公示证明一起,请于10月8日(周五)前报送至行知楼人事处师资科1808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慧、徐玉林,联系电话:0551-63822091。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做好第八批省“特支计划”和第十四批省“115”产业创新团队 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1〕110号)

2.有关表格材料


                         人事处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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